星期四, 10月 06, 2005

[打卡]晚餐八十塊錢...

顯然會變成要上12.5個小時左右才能吃晚飯

也就是說九點半上班最早九點半走...

那我如果不吃晚餐可以六點半走嗎?

聽起來很划算...八十塊錢換三個小時~~~

2 個意見:

1:41 下午, 10月 06, 2005 , Blogger 柏拉圖的追隨者 提到...

不吃晚餐應該也不能早走吧...

 
4:17 下午, 10月 06, 2005 , Blogger Flying Fly Slayer 提到...

那只不過是被現實壓的扁扁的工程師的小小的幻想罷了請不要戳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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