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月 10, 2006

PRADA NB...






A公司果然越來越詭異了...

A社~~~我真是搞不懂你啊~~~

4 個意見:

11:27 上午, 1月 11, 2006 , Blogger Unknown 提到...

看起來蠻噁心...
好像A社的動作越來越多?
是迫不及待想成為台灣no.1嗎?

 
11:33 上午, 1月 11, 2006 , Blogger shin 提到...

急著要分家吧...
分家以後業務部門的股票會比較好炒作
這對經營者來說是多大的好事情啊
只要分一半的股權出去就夠了...不愁吃穿誰還理你剩下的怎樣?
不過個人的觀點還是認為品質跟服務是品牌價值的重要指標,而這個需要強力的技術後援跟服務
分家以後最好是可以持續保持水準,而薄弱的維修最好可以支撐品牌的售價...

 
5:23 下午, 1月 11, 2006 , Blogger 柏拉圖的追隨者 提到...

不懂...
如何分家ㄚ...

 
2:52 下午, 1月 13, 2006 , Blogger Flying Fly Slayer 提到...

不賺錢的部門踢出去自生自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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